停车场使用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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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基本规范
(1)所有进出或停放车辆的驾驶员须遵守本规定,服从停车场管理员指挥,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维护场内秩序。
(2)本停车场采用无人值守模式,通过车牌自动识别系统计时收费(收费标准依据南宁市物价局第64号文件),车辆须停放在划线车位内,违规停放引发的意外事故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。
(3)车辆驶入时应低速行驶(≤5公里/小时),禁止抢行、占道,确保通行秩序。
2. 停放管理
(1)会展中心停车场分地面和地下区域,车辆须按指示标识停放在指定区域及编号车位内,禁止跨位、占位、阻塞通道或消防设施。
(2)送货车辆须提前通知停车场管理员,并遵守限高规定,卸货后立即驶离。
(3)禁止擅自在停车场及停车位上从事停车以外的活动。
3. 安全与责任
(1)车主须锁好门窗,随身携带贵重物品,会展中心停车场只提供车辆停放场地,对车内物品遗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。
(2)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品入场,违者承担全部责任。
(3)车辆及使用人应对场内设施损坏承担赔偿责任,包括维修费、安装费等相关费用。
(4)建议车主自行购买车辆保险,场内发生碰撞、划伤等事故可由保险公司承保。
4. 行为规范
(1)遵守场内速度限制、高度限制、禁止吸烟等规定,违者按章罚款。
(2)保持环境卫生,严禁在停车场内洗车、修车,禁止随地大小便,垃圾须投入垃圾桶。
5. 违规处理
(1)未遵守管理规定或拒绝接受管理的车辆,将被发出书面警告并记录。
(2)连续两次警告仍未纠正者,将被暂停入场权限7个自然日;期满后车主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恢复通行。